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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共的理论错误:抛弃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基础 | 《十月革命百年和当代共产党人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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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革命百年和当代共产党人的教训》是俄罗斯共产主义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的一份报告。“国际红色通讯”正从英文版翻译该报告,并连载各章节。2018年3月13日,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120周年纪念日,我们将于这一天之前完成翻译工作。有意参与的同志,请和我们联系。感谢读者朋友们一如既往的支持。

第三章 为了我们未来的胜利,从失败中总结教训

列宁曾说过,纪念的最好方式是关注尚未解决的问题。为了这个目的,现在和未来的共产党人都应当首先认识到党和人民在理论和实践上所犯过的错误。正是这些错误阻碍了我们解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的问题,并让我们退回了之前的社会发展阶段——资本主义

关于社会主义在苏联被击败的原因,由个人和政党提出的观点都很多。当然,我们这里只对社会主义拥护者的观点进行讨论。社会主义的敌人则声称,将乌托邦性质的社会主义看作人类发展的道路,已经被十月革命的实践和苏联的经验证明为失败的。

有人将党和政府中某些特定个人对社会主义的背叛,看作是我们失败的主要原因。这种理论非常流行。这些特定的个人是:戈尔巴乔夫、叶利钦、雅科夫列夫和他们在党中央和政府里的许多其他同事。关于西方阴谋的怀疑也十分流行。有人把虚构的《杜勒斯计划》当作证据,提出西方招募苏联高官作为其特殊代理人的理论。他们说,数以万亿计的美元被用来进行反对苏联的斗争,这些钱没有白费。这些理论中描述的一些事件也确实发生过。然而,我们应该强调,从我们的观点来看,社会主义在苏联暂时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我们自己的、国内的错误、党的高层领导的修正主义和背叛

列宁说过,“如果我们本身不犯错误,谁也摧毁不了我们。 ”[36]他还进一步说,“大家知道,一些政党有了骄傲自大的可能,这往往就是失败和衰落的前奏。”[37]

1991年,苏维埃政权和苏联共产党被打败了,而大多数劳动人民却对这场反革命政变无动于衷。这是为什么呢?如果我们试着回答这一问题,我们会说:因为政权不再是苏维埃政权了,而党也不再是共产党了。

我们自己的错误

1 **节 ** 理论错误:抛弃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基础

俄罗斯共产主义工人党坚持列宁的主要观点:“如果我们把无产阶级专政这个原出拉丁文的、历史哲学的科学用语译成普通的话,它的意思就是:

在推翻资本压迫的斗争中,在推翻这种压迫的过程中,在保持和巩固胜利的斗争中,在创建新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的事业中,在完全消灭阶级的全部斗争中,只有一个阶级,即城市的总之是工厂的产业工人,才能够领导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我们要顺便指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科学区别,只在于第一个词是指从资本主义生长起来的新社会的第一阶段,第二个词是指它的下一个阶段,更高的阶段。)

‘伯尔尼’国际即黄色国际的错误,就在于它的领袖们只在口头上承认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的领导作用,却害怕思索到底,害怕作出恰恰是资产阶级觉得特别可怕和绝对不能接受的必然结论。他们害怕承认无产阶级专政也是一个阶级斗争时期,只要阶级没有消灭,阶级斗争就不可避免,不过它的形式有所改变,在推翻资本后的初期变得更加残酷,更加独特。无产阶级夺得政权之后,并不停止阶级斗争,而是继续阶级斗争,直到消灭阶级——当然,是在另一种环境中,在另一种形式下,采取另一些手段。”[38]

相应地,列宁认为,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 的主要观点:“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39]

“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不仅在于暴力,而且主要不在于暴力。它的主要实质在于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先锋队、唯一领导者即无产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使社会全体成员成为劳动者,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现象的基础。”[40]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以其他形式继续地进行着,特别是它在阶级和党的内部继续地进行着。

我们应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到什么时候呢?在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关于俄共策略的报告提纲》中,列宁回答了这一问题:“无产阶级专政不是结束阶级斗争,而是以新的形式、新的武器继续进行阶级斗争。只要阶级还存在,只要资产阶级在一个国家内被推翻后还在国际范围内用十倍的力量加紧向社会主义进攻,这种专政就是必要的。”[41]俄国共产党给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写道:“社会主义的任务是消灭阶级制度”。因此,无产阶级专政将存在于整个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整个社会主义时期。

回忆起这样的事实是有趣的:在起草俄共(布)的第二个党纲(1918年)时,列宁考虑到了可能发生的从苏维埃形式的退却,作为敌人全面进攻的影响下的退却的一部分。然而列宁从来都不认为,这种退却是劳动人民的、无产阶级的或工人的民主向前发展的一步。在俄共(布)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更改党的名称和修改党纲的决议》中,列宁写道:“对我们纲领的政治部分的修改,应该尽量确切而详细地阐明新型的国家即苏维埃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是从巴黎公社起开始获得的国际工人革命成果的继续。纲领应该指出,如果斗争的进程在一段时间内把我们抛回到现在已经被我们的革命所超越的资产阶级议会制这个历史阶段,我们党也不拒绝利用资产阶级议会制。但是,无论如何,在任何情况下,党都将为苏维埃共和国而奋斗,因为它就民主制来说是最高的国家类型,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是推翻剥削者的压迫和镇压他们的反抗的形式。”[42]

这看起来可能有点奇怪。然而,苏联共产党人的主要错误中的第一个,就是拒绝了马克思主义的主要观点。

拒绝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拒绝马克思主义。

在斯大林逝世后,尼基塔·谢尔盖耶维奇·赫鲁晓夫掌握了党内大权。在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上,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观点——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开始了“最初的攻击”。

为了诋毁在斯大林领导下所取得的成就,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开始了诽谤。他们提议重新考虑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观点。然而,列宁为俄共(布)制定的党纲仍然有效,这就是为什么赫鲁晓夫之流开始为新的进攻做准备。他们想从党纲中删除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在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在**《关于苏共党纲的报告》** 中,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已经在苏联取得**最终** 胜利的观点[43],宣称阶级斗争只存在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44]。在该报告中,社会主义不是被理解为共产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被理解为一个**单独的结构** 。无阶级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的主要目标,是彻底消灭阶级制度。他们用仅仅只是建设无阶级社会的任务代替了这一目标。从而,他们公开宣布了完全修正主义的、反马克思主义的目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转变为全民国家。[45]他们宣称:“基于共产主义建设的目标,苏联工人阶级在自己的提议下,把自己专政的国家变成了全民的国家……我们第一次有了这样一个国家,它不再是某个特殊阶级的专政……有必要终止无产阶级专政了。”[46]党也被宣布为全体人民的党,而不仅仅是工人阶级的党。这些与列宁对党的定义截然相反:党是阶级的先锋队。

在党的代表大会上,这些修正主义的观点没有遇到丝毫的抵抗。党代会通过了修正主义的、根本上反马克思反列宁的党纲 。这一党纲规定:“无产阶级专政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为了国内的发展,有必要让它在苏联消失。在当前阶段,我们国家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变成了全民国家……党认为,在国家消亡之前,有必要让专政消失。”[47]当然我们不能认为,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叛徒。这样看待可能更加正确:几百万党员中大多数人的理论水平的确非常低。他们想当然地认为,党纲和理论问题应该交给党的领导层来解决。当领导层号召发展据说是无阶级的、全民的民主时,他们很容易地响应了号召。他们这样信任领导层,是因为他们被战胜纳粹的喜悦冲昏了头脑。他们真的相信,剥削阶级在苏联已经被彻底地镇压了,再也不会起死回生了。他们想当然地把苏维埃人看作是没有对抗阶级的整体,认为社会主义已经取得了完全和最终的胜利。普通的共产党员们犯下了极大的错误,尽管在党的理论家和领导中无疑是出现了修正主义和赤裸裸的变节。为了让这一立场更加清晰,我们来看看列宁的著作。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 这一基本的著作中强调了任何国家的阶级性质,这就是为什么有必要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机器。新的国家机器能够解决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以保证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他详细描述了需要依据的一系列条件,以防止国家从工人阶级的工具变成支配工人阶级本身的力量。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 这一笔记中,列宁绝对清晰和明确地指出了,只有当阶级完全消亡时,国家才会消亡;只要阶级还存在,作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的工具的国家就会存在。他引用并进一步阐明了恩格斯的观点:“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48]让我们重复一遍列宁强调的东西:“**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同平庸的小资产者(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深刻的区别就在这里。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检验是否真正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 ”[49]列宁在**《论国家》(在斯维尔德洛夫大学的讲演,** **1919** **年** **7** **月** **11** **日)** 一文中指出,资本主义国家“宣布它的口号是全民的自由,说它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否认它是阶级的国家”。[50]

与此相反,社会主义国家则一直强调自身的阶级性。没有无产阶级专政,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完全的共产主义是不可能的。因此,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走上了歧途,实际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上欺骗了党和人民。接着他们又篡改了生产和社会运动的目标。在这里,我们应该更详细地加以讨论。

实现每个社会成员的完全福利和全面发展的运动的历史本质和社会进步。

在布尔什维克的几个党纲中,对社会主义的主要规律都有过描述。对此进行回顾是有意思的。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特别委员会准备的党纲草案中,社会主义生产的目标被定义为:“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过程来满足整个社会及其各个成员的需要”。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反对这一定义,他说:“不确切。资本主义也能“做到”这种“满足”,不过不是满足社会的全体成员,并且满足的程度也不相同。”[51]由于列宁的坚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中写道:“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以生产资料和流通手段的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过程来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全面发展,将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从而解放全体被压迫的人类,因为它将消灭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一切形式的剥削。”[52]

工人阶级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创造者。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时期,在党仍然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时候,党纲中一直写着上面这个科学的、实际的共产主义生产的目标。苏联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党的第三个纲领。在这个修正主义的党纲中,这一目标被删除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而我们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人民的福利或他们的全面发展。“满足需要”本身并不能消除社会的不平等,也不能摧毁阶级制度。第三个党纲中写道,在共产主义条件下,“为了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需要,达到最高水平的全民经济的计划组织,保证了对物质财富和劳动力资源的最有效和合理的利用。”[53]社会劳动成员的发展,原本是共产主义生产的目标。然而,他们却被当作需要加以有效利用的“劳动力资源”,来满足不是所有人的、而只是社会一部分人的需要。后来,这一部分人变成了“寡头”。从生产的目标中删除“全体社会成员的发展”,是在掩盖放弃真正的社会主义目标的事实。修正主义的第三个党纲中写道:“社会主义的目标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54]这个目标乍一看很美好,但是这是一个深重的错误。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者为社会主义确定了目标,那就是消灭阶级制度。当然,消灭阶级制度也意味着“满足需要”,但不是满足修正主义的那种“需要” 。它意味着首先满足这种需要:给全体 社会成员提供完全的福利、自由全面的发展和消灭一切不平等。

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目标,使得国家的阶级性质发生了改变。国家不再按照工人阶级的利益行事,在无产阶级专政下这曾是社会的利益。应当指出的是,1961年秋季,苏共二十二大通过了修正主义的党纲;而在之后的1962年6月,罗斯托夫州新切尔卡斯克市(Novocherkassk of Rostov Region)发生了工人反对物价上涨、工资下降和官员粗暴行为的抗议,这时政府调动军队镇压了抗议工人。因此我们可以说,抗议工人中的数十名遇难者,证明了赫鲁晓夫领导下的所谓全民国家、全民党的本质。国家财产逐渐变得不再是社会财产。到了80年代末,国家财产从根本上变成了私人财产的特殊形式,它们的实际控制者即党政高层领导变成了它们的所有者。用这种方法,党和政府的当权派从根本上获得了把持社会财产的权利,从而为少数人对社会财产的瓜分、侵吞和私有化创造了条件。这些都在“全民”国家的法律框架下得到了法律认可。

苏联共产党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生产目标的观点。尽管有来自共产主义少数派的抵抗,亲私有制观点仍然不可避免地盛行了起来,最终导致了党、政府和国家的毁灭。正如上文所述,我们应当认识到,这一切不仅是苏共叛徒领导人的错误,党员们对此也负有责任:他们不是去学习和理解马列主义,而只是学习只言片语和口号,盲目地听从党的修正主义领导人的指令。这就是为什么,共产主义力量没能战胜机会主义者、修正主义者和社会主义的叛徒。这不仅是原苏联和现在俄罗斯的共产党人的教训,而且也是整个国际工人共产主义运动的教训。

注:

[36]列宁,《在全俄矿工第二次代表大会俄共(布)党团会议上关于工会的作用和任务的报告》,1921年。

[37]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委员会庆祝弗·伊·列宁五十寿辰大会上的讲话》,1920年。

[38]列宁,《伟大的创举》,1919年。

[39]列宁,《国家与革命》,1917年。

[40]列宁,《向匈牙利工人致敬》,1919年。

[41]列宁,《关于俄共策略的报告提纲》,1921年。

[42]列宁,《关于更改党的名称和修改党纲的决议》,1918年。

[43] The XXII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Soviet Union, October, 17th – 31st1961. – Verbatum. – Moscow: Gospolitizdat, 1962. Vol.I, p.151

[44] Ibid, p. 166.

[45] Ibid, p. 209.

[46] Ibid, pp. 210-211, 212.

[47] The XXII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Soviet Union,October, 17th – 31st 1961. – Verbatum. – Moscow: Gospolitizdat, 1962. Vol. III,p. 303.

[48]列宁,《国家与革命》,1917年。

[49]列宁,《国家与革命》,1917年。

[50]列宁,《论国家》(在斯维尔德洛夫大学的讲演),1919年。

[51]列宁,《对委员会的纲领草案的意见》。《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6卷《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的文献》(1902年1-3月)。

[52]《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1903年7月-8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7卷附录。

[53] The XXII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Soviet Union, October, 17th – 31st 1961.– Verbatum. – Moscow: Gospolitizdat, 1962. Vol.III, p. 274.

[54] The XXII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Soviet Union, October, 17th – 31st 1961.– Verbatum. – Moscow: Gospolitizdat, 1962. Vol.III,, p. 238.

- 来源:《十月革命百年和当代共产党人的教训》

译者:Mud C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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